1.《
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未满18岁的人真的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种说法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