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之后,是不用进行验资的。我国实行的是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松限制;由公司的股东自己约定认缴的
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以及时间等,并且记在
公司章程里,还要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责任,注册公司不占据使用资金,不用验资费用。
验资,只要股东按照当初认缴数一次或者分数次到位,直接委托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然后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资料,他们派注册会计师按照程序取证就可以出具验资报告。
新
公司法修改以后,将注册资本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
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方式。
同时还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
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
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
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