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与配偶登记
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
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
存续的。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
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
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