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
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
监护身份权非法使
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
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
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2、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