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
批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
防卫过当、
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
初犯、偶犯,
共同犯罪中的
从犯、协从犯,
犯罪后
自首、有
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
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
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
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
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
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
羁押的;
7、应当
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
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