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财产保全流程怎么走
1、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由
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2、
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
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
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
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讼的等。
5、
赔偿。如果当事人
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