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拘役是我国
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
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
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
刑罚方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
管制也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
拘役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
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
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对参家劳动的管制犯,应当
同工同酬。此外,我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了: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综上,
拘役和管制都属于刑法上规定的
刑事处罚方法,都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
有期徒刑;
(四)无期
徒刑;
(五)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