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
民事诉讼中
简易程序的
举证期限为十五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
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
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
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
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
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
传票的
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