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全资
子公司合并需要评估。合并程序: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资产评估和
债务处理;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履行
债权人保护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
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
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