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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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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6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力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招标代理内容、招标代理时限等。还应当有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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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招标代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招标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代理范围、招标代理内容、招标代理时限、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力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41浏览 2024-10-09
招投标代理资质取消如何管理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更多是评价自身业绩、实力和专业能力,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打破原甲级、乙级、暂定级分灶吃饭的做法,让挂靠证书打天下成为历史,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自觉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优胜劣汰。
24浏览 2025-01-28
女朋友找工作应聘成功了,我担心她不太了解这方面会上当受骗,请问一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新员工通过职前培训考核合格录用的,公司将于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二)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且该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一)、 (二)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经员工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如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仅签订至其达退休年龄的前1天。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如因工作需要并结合员工的工作态度、表现、能力及绩效等因素,公司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时,需变更劳动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人员调动申请书》上签章确认; 2、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的事项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双方各执一份; (二)如员工拒不接受上述此类正常的调岗,可视为不配合公司的岗位调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在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妥一切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追索经济赔偿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职期间因故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详见公司《奖罚规定》中第三章第 六、七条关于辞退、开除的说明。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将根据其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及能力等进行综合鉴定评价,确定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由所属部门管理者和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合同期满人员鉴定面谈” → 填写《员工劳动合同期满鉴定表》→ 根据其工作态度、表现及能力等进行评价 → 评价“一般”及以上者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评价“差”及以下者,则期满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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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有哪些内容
43浏览 2025-04-02
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的,规范化公司内部的运作。故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能有效的管理公司。下面是小编为你编写的,请阅读下文。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的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五、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六、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4、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5、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6、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7、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8、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9、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公司的有效执行,对于考核公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一个重大标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流程运作,流程及时反馈信息给制度管理。遇到法律纠纷,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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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一些
1、建立健全客户档案;2、规范赊销手续;3、建立赊销客户跟踪、分析、对帐制度;4、建立赊销风险预警机制。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3浏览 2025-01-26
公司的管理制度
所谓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自身建设,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润、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据和准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浏览 2025-02-16
物上代位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移转说,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该说如今为大多数学者所采纳: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上未明确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人名义还是被保险人名义,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并移转给保险人。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大致有三种观点,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出质人不提供的: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 3,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 1,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 2,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相应转移给保险人。PS。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权利性质、债权拟制转移说,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讼,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审判实践普遍接受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赔偿请求权说,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我国《海商法》[1]第252条规定,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讼的。《保险法》第60条第1款(修改前的《保险法》第44条第1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以往对此存有争议,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物上代位权: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200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4条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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