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为监狱、
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包括在执行管教过程中,违反监管
法规,指使、授意、纵容或者暗示实施体罚虐待的人。客体为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