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提交书面申请;
②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还要提交护照
复印件;
③申请人已和外国人
结婚或在国外已获资格的,提交
结婚证明或国外资格证明(复印件)。
④中外混生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⑤被外国人
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⑥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⑦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并交纳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若有随同出籍子女的则需交合拍的照片。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