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上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
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4、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