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本行政及政府机关和上级机关检举,也可以向本市纪检委举报。根据
刑法规定,贪污
受贿渎职等犯罪,均由检察院
管辖。违纪行为由监察部门管辖,如果行为已经涉嫌
渎职犯罪,可以向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局举报,也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举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
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