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人犯
故意伤害罪,视情节恶劣程度,
量刑一般应当从轻或
减轻处罚。
1、致
人死亡的,情节较轻的一般系处
有期徒刑的
处罚,情节较重的处无期
徒刑,但绝不处
死刑。
2、至人重伤的,一般处有期徒刑及
民事赔偿的处罚。
3、至人
轻伤的,不追究其
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仍须追究。一般以
治安处罚论处。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