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夫妻俩拆我家大柴垛,我去问他们,她夫妻俩上来就打我,我往家跑的时候她俩追上来打我,后来被婆婆看到拉开,我报警住院了,医生说我皮肤软组织损伤,头部和脸部有肿胀,不够成轻伤,她家第二天也去住院,他家医院公安局都有关系,说我打他,身上也有伤,但我根本没打他,他的伤和我没关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调解要怎么赔偿?是双方各自付自己的医药费就完事了吗?他夫妻两个人打我就白打了吗?如果调解不了,可以拘留他们吗?
[律师回复]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