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的现场检查方式主要有现场检查准备和现场检查实施以及现场的检查处理等。反洗钱的现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查看内控体系的建设情况以及对客户参分进行识别。其次还要对客户的身份资料以及还要对大额以及任何存在可疑的交易报告、进行查看、筛选以及各项测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被监管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非现场检查措施,向被监管机构发出检查通知书,要求被监管机构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
反洗钱法》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为履行本
法规定的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被监管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被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被监管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封存被监管机构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调取、保存被监管机构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被监管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非现场检查措施,向被监管机构发出检查通知书,要求被监管机构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