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段文超律师
1k浏览 帮助10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1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79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5****3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6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34****474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316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23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诉讼法中的委托辩护具体是指什么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方的核心权利,旨在通过辩论反驳指控,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旨在洗清罪名、减刑或争取无罪释放,确保公正司法。
25浏览 2024-06-12
最近叔叔在做辩护,因为叔叔的表妹现在惹上了刑事案件,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有罪辩护辩护词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一、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解决两个问题:定罪和量刑。 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处罚。 二、有罪辩护,就是在认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对其作出罪轻的量刑辩护。 量刑辩护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新亮点,给辩护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 三、无罪辩护,就是认为被告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犯罪。 四、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是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眼球。 对于律师而言,尤其不能轻言无罪辩护。 一些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证据也很确凿,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是给被告人和家属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抗到底”、“死不认罪”,法院就不敢怎么样。这种做法绝对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绝对是一种违法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如果律师认为案件证据存疑,应当做出证据存疑的无罪辩护,而不能一边看着控方的确凿证据,一边满口跑火车不认账。 五、关于刑事辩护,还应说明以下几点: 1、刑事辩护不是作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法律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被告人之合法权益,才是辩护律师的职责所在。 辩护律师绝不可利用刑事辩护的机会作秀、搏出位、吸引眼球,这样的行为可能置被告人于不利,是不道德的。 2、争取该争取的,放弃没意义的。 司法实践有司法实践的特点,有其自身独有的规律。辩护律师必须尊重这个现实,不能仅凭自己一厢情愿就信口开河。 3、刑事辩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不可强词夺理。 犯罪了,就应该负责。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应尊重事实,做量刑辩护。如果非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甚至强行做无罪辩护,不仅起不到辩护的作用,反倒让人感觉是在负隅顽抗。
121浏览
工伤纠纷辩护流程具体有那些
首先要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整个辩护流程为: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44浏览 2024-10-10
你好,我朋友一时冲动违法了,现在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家里人想找律师进行辩护,请问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公诉案件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该案便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日起,该案便进入审判阶段。由于审查起诉和审判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辩护律师在这两个不同的阶段中所享有的权利也就不同。对于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前面已经讲过了,这里讲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所具有的权利。    1.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到的某一个证据对被告人有利,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而这个证据材料没有被检察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法庭,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3.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律师取证比司法机关取证困难得多,证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拒绝与律师见面,向律师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及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权。例如,律师请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提供证言,遭到拒绝时,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发出出庭作证的通知。对于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应当亲自收集和调取。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并不都是要先向证人、被害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遭到拒绝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律师如果认为某些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定罪量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容易丢失,或律师调取、收集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不亲自去收集、调取,而直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    4.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76浏览
工伤纠纷辩护程序具体有那些
首先要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整个辩护流程为: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9浏览 2024-10-17
我想咨询一下刑事辩护的权利法律具体规定有哪些?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做刑事辩护。
[律师回复] 一、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 涉嫌的罪名, 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 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 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二、 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在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自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 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 也可以查阅、 摘抄、 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 辩护律师的取证限制: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 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 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 材料。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亲属或被害人及被害人的 代理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并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对违法乱纪行为 提出控告和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起诉,申请不予批捕,会见,到检察院 与法院阅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协助上诉,申诉。
13浏览
合同中的抗辩权具体指什么
在合约执行中,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享有三种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债务时,乙方可在甲方未履行前提下拒绝偿付;2)顺序履行抗辩权,有履行顺序时,先履行方未尽责,后履行方可暂停;3)不安履行抗辩权,乙方严重违约或丧失履行能力,甲方可暂停并要求恢复或担保,否则可解除合同。暂停履行需通知对方,并给予合理期限。
18浏览 2024-06-24
你好,我的朋友罹患抑郁症在酒吧醉酒,别人和他发生冲突,后来无意中中山对方,现在朋友被逮捕,已经开了一次庭,现在想问一下,无罪辩护二审辩护词有哪些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3条规定;“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根据上述规定,二审案件应当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张守彬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均不认罪,且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了异议,故本案完全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而 实践证明,无论是从法律效果来看还是从社会效果来看,开庭审理都是最佳的案件审理方式。就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而言,开庭审理不仅能够使控、辩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而且还能使受审的被告人认罪服法,使参加旁听的亲属和其他人员受到教育和警示,理解、支持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从而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为此,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明确树立了二审案件应当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本案是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且几名主要证人的证言存在瑕疵,书面审理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故二审法院应当予以开庭审理。
5浏览
辩护人属于刑事辩护的主体吗
41浏览 2025-02-23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34****5628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76****4468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89****3571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