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司被
并购股票应依法转让给收购方,并购就是收购原公司股东的股份。收购方应更新或建立新的股东名册,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
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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