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后需要鉴定,具备即时进行
伤情鉴定条件的,可以立即进行
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公安机关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伤情比较复杂,无法即时鉴定的,可以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进行鉴定,然后定机构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定机构应当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并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
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
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