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著作权发生纠纷的,由
侵权行为的实施地、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
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侵害著作权行为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