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会加刑,上诉不加刑是
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对
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不管是否支持上诉的被告人的上诉请求,都不可以因此而加重对被告人的
刑事处罚,即不会加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
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
辩护人和
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