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
财产分割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具有
法律效力,一般不能反悔要求重新分割。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
起诉讼重新分割:
1、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
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