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既遂的,该
判刑规定为:
1、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2、如果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
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