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驱逐出境是不能申请
行政复议的。驱逐出境是
刑事处罚的一种,并非单纯的
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对于可以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了规定,所以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
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