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6岁的孩子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
伤害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根据
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故意伤害致一人
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
赔偿谅解等
犯罪事实、
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
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
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