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
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责任认定,并根据责任认定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其中,在
民事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
过错责任比例承担
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者拒不赔偿,受害方可向人民
法院起诉,并可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人
民法院查明被告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