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公司的
债务由公司承担,如果股东如实履行
出资责任的,公司负债并不影响
股东退股,股东可以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
退股。
一、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的职责主要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
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
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
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
5、其他规定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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