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B本
驾驶证扣分了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
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
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
暂扣或者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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