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代签股权转让协议是否
犯罪是根据情况来定的;
2、如果股东知情的话由代签人代签字是合法的,如果是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一般可以认定无效,需结合代签人的主观目的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3、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可以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代签股东转让协议一定要在股东知情的情况下,并且是自愿的情况下签署。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
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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