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重大劳动
安全事故罪,是
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
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
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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