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务合同不是
劳动合同,不论是否签订劳务合同,都不受《
劳动法》保护,但可以适用《
民法典》。
合同当事人就履行劳务合同
产生纠纷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事人虽然未签订劳务合同,但是一方实际履行劳务合同规定的义务,且对方接受履行的,合同已经生效。一方当事人以未签订劳务合同为由不承认
合同关系,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属于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双方不能就违约责任的承担
协商一致的,守约方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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