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公司
股东退股流程是什么
《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申请
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
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
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
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
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
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
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股东是不可以退股的,但是可以股份转让或者是赠与。
股份转让也是需要签订
转让合同的,必须有双方签字,协议才可以生效。
原则上是股东退股两个月办理完手续,如果是其他股东不允许退股,那么
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他们。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
法律纠纷时,来
律图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