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累犯符合
减刑条件的,可以适用
减刑。
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但对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刑的
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累犯的法律后果包括:
(1)应当
从重处罚;
(2)不能适用
缓刑;
(3)不能适用
假释;
(4)如果是
死缓犯,可以限制减刑。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在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