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对诈骗活动不知情的不认为是
犯罪,但是所得好处费属于
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中间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在实施诈骗
犯罪行为而予以配合实施的,构成
诈骗罪的
共犯,要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
如果中间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他人在实施
诈骗犯罪行为,是被欺骗而成为中间人的,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所得好处费是
非法所得,必须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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