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能。
1、
刑事拘留不同于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
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2、刑事拘留属于
刑事强制措施,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
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撤销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
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
违法刑事拘留:
(一)违反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条件采取
拘留措施的;
(二)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
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违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
赔偿金自拘留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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