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夫妻因一方
家庭暴力而导致
离婚的,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虽然《
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但是
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对于存在
家暴、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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