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的几点重要提示:
首先,此项
犯罪形式的主观要素中,我们都需要明确“明知”这一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为
犯罪行为提供支持与援助的那些人,必须是知晓自己所帮助的对象正在从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之下。
在此基础上,若其未能察觉到这种明知状态,那么其行为便不会成为构成“帮信罪”的依据。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范,只要是明知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渠道实施犯罪行为,而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的人,只要
情节严重,就会被视为构成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还可能面临
罚金或单
处罚金的
刑罚。
此外,对于特定单位来说,如果它们也触犯上述条款的话,有关部门将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处罚,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相应惩罚,具体执行方式与涉及个人的案件相同。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同一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不同条款的相关法律,应依据处罚程度更严重的那一条款进行
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