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双方均有意愿
解除婚姻关系且就关于未成年子女的养育及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事宜达成共识时,您便可着手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事宜。
在此过程中,预计将耗费您大约31至60个工作日。
然而若夫妻双方对以上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仍然有权利向
司法机关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请注意,离婚
诉讼程序的进行需要一定期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一审审判的合格期间为三个月,如果采用普通程式则该期间延长为六个月;
二审程序的合格期间同样为三个月。
考虑到这些因素,从开始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到案件顺利完结,整个过程可能会经历至少三个月,甚至九个月的时间。
倘若在初次提
起诉讼后得到的判决并未获得
离婚的许可,那么您必须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再次提交
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公正和平等,第二次
诉讼必须在上述六个月的
期限届满后才能启动。
因此,如果您需通过两次或更多次的诉讼才能最终实现
离婚诉求,那么根据时间推算,完成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可能介于一年半至两年之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