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出于盈利目的而引导众人参与赌博活动者,将被认定为赌博
犯罪,其面临的
刑事处分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需要缴纳相应数额的
罚金。
何谓“
聚众赌博”呢?实际上就是指组织和吸引众多的人员参与到赌博之中,然后由自己在其中获取利润的
违法行为。
此种人习惯上被称为“赌头”,尽管他们自己可能并不亲自参与赌博,但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盈利目的,这不仅仅要求
行为人必须赢取到金钱收益,而是主要表达出他们在聚众赌博或是长期参加赌博时,其目标是为了获得金钱财富,而非仅仅为了寻求娱乐或者消遣。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指出,以盈利目的并非表示行为人一定能赢得财富,只要他们在赌博中企图获取金钱财富,即使最终并未如愿赢得金钱乃至有所亏损,都无法动摇他们在赌博相关法案中的
主观故意认定。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