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导致了何种损害后果,只要是由于过失或紧急情况下引起的
人员伤亡或财产成本变化的情况,均应被视为现场不负责任行为,即通常所说的
肇事逃逸现象。
对于在
交通事故中
逃逸但并未产生严重后果且未触及到
刑事责任的个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最低200元至最高2000元之间的罚款,同时可能会被限制15天以内的
拘留处罚。
如果肇事者在故意逃逸事件中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行为并引起了严重的
危害结果,
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若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事件导致他
人死亡,并且肇事者由于自身的逃逸行为进一步加重了
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程度的,将会接受7年以上的刑期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指出,任何对国家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的疏忽或轻视,从而引发了严重的公共生命和
财产损失,都将面临刑事责任指控;
而如果肇事者试图逃避责任,并在此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亦即逃逸致人死亡情形),那么这类行为将被判处于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