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
法规,对于涉及到信息
网络犯罪的行为,将依法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给予
罚金的惩罚。
若属于单位性质的
犯罪,则判处单位罚金,且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
处罚,具体执行标准参照上述第一款执行。
特别注意,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门槛设定为“
情节严重”。
在明知他人可能通过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时,向他们提供协助,如符合某些情况,例如(1)朝着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协助服务;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
(3)透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5万元;
(4)获取
违法所得大于1万元;
(5)在两年内曾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遭受过
行政处罚,却仍继续从事此类帮忙活动;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导致严重后果;
(7)其他符合“情节严重”要求的情形,那么应当被视为违反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
当我们实施了前述
禁行行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无法核实被协助者是否达到了犯罪边缘的程度,但是其相关价值总额度已经累计达到前文提到的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的五倍以上,甚至是酿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时候,应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来追究
行为人应负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