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
机动车注册、转移、
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的原始文件;
(二)需要校验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的真品及相应复印材料;
(三)对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况,原车主需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书面证明或凭证物件的原件或副本及
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出具的调拨证明应以正本件进行提交;
(四)此外,涉及到在海关监管状态下的机动车,还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得到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的原始材料(加盖海关公章);
(五)在此过程中,机动车行驶证的原始证件也是必不可少的;
(六)为了评估车辆状况,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原始打印件(制作时附带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始证件同样需要;
(八)在填写表格之前,还需要准备一张标准尺寸的机动车相片;
(九)如果是由
代理人提出申请,还需要提交经公正的《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
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