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醉驾者能否获得
缓刑,这是一个需要由法院依据各种情况进行判断的问题。
在醉驾
犯罪中,我们应该全面地分析考虑包括
危险驾驶行为导致的危害、具体
犯罪事实以及那些能够反映被告人主观恶习、人身威胁程度,以及他们的
认罪悔罪表现等等多种因素在内,从而来决定是否予以适用缓刑。
我国《
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定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如果满足以下四项特定条件的话,即有可能得到缓刑的判决:
首先,这些罪行的情节并不严重;
其次,犯罪者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然后,他们没有再次
违法犯罪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对被告人所在社区也不会带来任何重大不良影响。
至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这种行为,由于其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将被处以拘役和
罚金两种惩罚方式。
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具有以下任一种情形的,则应按照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执行从重
量刑的
处罚标准:
第一,造成了交通事故,而且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为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
或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擅自逃离现场,尚未构成其他犯罪案件的。
第二,
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
第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这两条重点道路上驾驶车辆.第四,他们可能正在驾驶运载乘客的营运
机动车。
第五,他们可能存在严重
超员、
超载或者
超速驾驶,并且无驾驶资格就开始开车,或者使用
伪造或者
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
非法行为。
第六,他们可能试图逃避公安机关的依法检查,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的合法检查却尚未构成新的犯罪。
第七,他们可能因为过去曾经有过因酒后
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甚至被判过
刑罚。
第八,他们可能还涉及其他可以从重惩罚的情况。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于醉驾能否适用缓刑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