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我们
小微企业所适用的
所得税计算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当企业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在一百万(含)人民币以内时,可将其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纳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范畴内,并参照百分之二十的法定税率进行税款缴纳——也就是说,此类企业的实际所得税征收率大概在百分之五左右;
其次,若某小微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位于一百万到三百万之间,则需将其向后递推至三百万,然后再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将超出的部分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最后依然参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进行税务缴纳,换句话说,此时该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率大约在百分之十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小微企业包含了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企业等多种形式。
小微企业的运营宗旨是追求最大限度的盈利效果,而利润无疑是推动企业持续稳健地运营和发展的基石所在,同时,它又是衡量企业运营表现和绩效水平的关键性指标。
因此,对于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创造更多利润空间的小微企业而言,效益最大化的实现成为他们最核心的经营目标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