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窃罪案件经
立案审查通过之后,有关
财产保全事宜将交由法院裁定,法院如认为有必要,可依法行使其保全权,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关于盗窃物品价值的判断,当其价值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者,则被归类为
数额较大;
对此类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若盗窃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的范围,即可视为
数额巨大,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处罚。
而对于价值高达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的盗窃财物,此种情形即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对于
犯罪分子应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依法予以没收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及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治安环境状况,以合理原因在上述数额幅度之内确定各自地区具体的执行数额标准,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认。
2、法院在处理必要的案件时,可行使其保全权限,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此外,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人民检察院亦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行使其保全权。
法院在执行保全行为时,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
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