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应批准申请人进行
取保候审之事宜,需视具体情势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满足以下两种特定条件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面临受到轻罪惩罚如
管制、
拘役或是可以独力行使附加
刑法的犯罪行为;
其次,在可能遭受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损害时,通过取保候审的措施不会导致社会风险程度提高。
对此,仅需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条件便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实践中,任何负责案件调查的机构都会非常谨慎地考虑他们的职责和责任,因此只要申请人存在健康问题,无法承受牢狱之灾的情况下,便可以向相关审查人员申请取保候审。
无论取保候审还是免于
羁押,最重要的要求便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保障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由申请人提出合适的保
证人和担保。
换句话说,若申请人被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一名具有相应条件的保证人,该保证人须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申请人能随时配合相关人员的询问,跟进案件的审理流程,全力维护申请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在特殊情况下,
担保人未尽义务没有及时报告的,应当按规定对保证人进行处
罚金,如果情节严重者还将引渡至监狱服刑。
若公安机关认为应对保证人实施罚款处罚,需要有公安机关做出决定,而非检察院或法院。
另一种方式即是提供
保证金,即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保障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为押金。
若再违反相关规定时,该押金将会被没收,且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嫌疑人、被告人遵纪守法,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接受
监视居住、乃至
逮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