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营利为动机,从事制作、复制、出版、兜售以及分发等行为,均属于传播淫秽作品的范畴。
针对情节极其严重者,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需缴纳罚款或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而针对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及其他淫秽信息的行为,若情节达到严重程度,将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刑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