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这是一种通过短时间内剥夺
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地方公安机关实施近距离监管改造的
刑事处罚措施。
它的具体实施包括:
(1)
拘役的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简称《刑法》)第四十二条所阐述,拘役的期限应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同时,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犯罪人犯有多项罪行且被判拘役时,拘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拘役的执行办法。
依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因
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应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此过程中,已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个月可准予回家一到两天时间,若参与了社区劳动,还能获得适当的工作薪酬;
(3)
拘役刑期的计算及折抵方式。
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自判定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在此之前事先被
羁押的,则每一日都可按一日的刑期进行折减。
拘役作为我国刑
法规定的五种
主刑之一,其是位于
管制和
有期徒刑之间,相较之下更为轻微的
法定刑罚。《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