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
帮信罪的
刑罚标准,若涉及
诈骗金额高达50万人民币,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为严重情节,可能会面临最多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进行
罚金处罚。
若是由公司机构所涉产业罪行,将直接对其施加罚金处罚,而对于需要对罪行承担
主要责任的其他人员(如主管人员和幕后决策者),同样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加上罚款或者单一处罚金。
同时,如果该罪犯还涉嫌其他
犯罪行为,则需按照处理最为严格的那项
法规来
刑事定罪。
为了确诊涉嫌帮信罪的相关
证据,我们需要关注
犯罪主体、主观心理、
犯罪侵害的客体以及客观行动四大要素。
具体而言,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都可以;
主观方面应当表现出明知道被帮助的人正在实施信息
网络犯罪却依然提供相关帮助的心理状况。
犯罪破坏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严格治理秩序;
实际上,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通过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持,且这种行为的情节已经严重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刑事案件中的
情节严重性可从下面七种情况进行考量:
1.涉及帮助的受害者多于三个;
2.支付结算的总金额达到了20万元;
3.以投资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
4.通过此罪获利超过了一万元;
5.曾经在两年内因为利用信息网络作恶、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还有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挨过
行政处罚,现在又再次参与此类活动;
6.被帮助对象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应有明确解释。《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
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